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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宫颈癌

妊娠合并宫颈癌既要根据宫颈癌的期别、病理类型和级别采取规范化治疗,又要尽可能地兼顾胎儿的成活率。原则上宫颈浸润癌合并妊娠一经确诊建议立即终止妊娠,根据期别和妊娠月份进行手术和(或)放射治疗。这

妊娠合并宫颈癌既要根据宫颈癌的期别、病理类型和级别采取规范化治疗,又要尽可能地兼顾胎儿的成活率。原则上宫颈浸润癌合并妊娠一经确诊建议立即终止妊娠,根据期别和妊娠月份进行手术和(或)放射治疗。这种情况下患者不仅难以保住胎儿,大多还将丧失生育功能。近年来有学者建议延迟治疗以增加胎儿的成活能力,还有学者对早期妊娠合并宫颈癌者采取保留生育功能和保存胎儿的宫颈广泛性切除手术,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1. 传统观点
对于孕20周前发现的宫颈癌,因距离胎儿有存活能力时间较远,建议立即终止妊娠,然后行规范化治疗,而孕20周后的宫颈癌,一般会延迟6~8周,待胎肺成熟后再行治疗。
(1)宫颈微小浸润癌(Ⅰa期):
处理取决于浸润的深度。无论是鳞癌患者还是腺癌患者,如果切缘没有病变,没有血管或淋巴侵犯,宫颈管诊刮阴性,分期为FIGOⅠa1时,这些患者淋巴结转移率<5%,疾病复发的危险性低,可行保留生育/生理功能的手术,行宫颈广泛切除术+腹腔镜盆腔淋巴结/前哨淋巴结切除。对不要求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可行广泛性子宫切除术和腹膜后淋巴结切除术,保留卵巢。
(2)早期宫颈癌(Ⅰb~Ⅱa期):
治疗原则同非妊娠患者,应先终止妊娠,再行广泛性全子宫切除术+盆腔淋巴结切除术。
(3)Ⅱb期以上的晚期宫颈癌患者:
治疗的时机根据胎儿能否存活而定,若胎儿能存活,可先剖宫产,然后首选放射治疗,包括腔内后装和外照射治疗,若胎儿不能存活,应根据孕周决定放疗时机。早期妊娠,宜直接行放疗,一般于放疗第20~24天,放疗量达34G y(25~40Gy)时,可造成流产,并于流产后继续放疗;中期妊娠,行剖宫取胎术,术后2周开始放疗。晚期妊娠者,处理较复杂,观点不一。有主张延迟至胎儿存活后行剖宫产,也有学者认为晚期宫颈癌不宜延迟治疗,应尽早放疗。
(4)分娩方式:
多数学者认为经阴道分娩可引起瘤栓播散,易造成宫颈癌的复发,易引起大出血,因此主张应以剖宫产为宜。也有学者认为早期宫颈癌可经阴道分娩。
2. 近期观点
近来学者们开始探讨能保存胎儿、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方法,疗效尚在观察中。
(1)妊娠期广泛性宫颈切除术:
Ungar等对5例妊娠合并宫颈癌Ⅰa2~Ⅰb1期的患者在妊娠期(分别在孕7周、8周、9周、13周、18周)行经腹宫颈广泛切除术,有2例至妊娠足月行剖宫产术,新生儿健康,随访至术后6~22个月患者无复发。2例于术后1周自然流产,1例于术后16周自然流产,随访半年患者均无瘤生存。作者认为在妊娠早期对期前的宫颈癌患者,经CT、MRI证实无盆腔内淋巴结转移者,如渴望继续妊娠及保留生育功能,可在妊娠期行广泛性宫颈切除术,可增加胎儿成活几率,对患者也较安全。由于病例数少、随访时间短,尚无法下结论。
(2)延迟治疗:
一般主张Ⅰa1~Ⅰa2期及Ⅰb1期可以考虑延迟处理,而对Ⅱb2期以上者应不考虑胎儿情况尽早治疗。文献报道的延迟时间为5~30周。由于病例数少,尚缺乏严格的随机对照研究来证实这一观点。
(3)化疗:
关于化疗在妊娠合并宫颈癌中的应用,目前尚存在争议。化疗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取决于用药的时间、妊娠周数以及药物。一般认为在妊娠早期,尤其是孕3~10周时,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最大。化疗药物中,甲氨蝶呤、氟尿嘧啶、环磷酰胺、阿糖胞苷等对胎儿的毒性较大。但也有研究认为妊娠早期进行化疗可能会增加流产和(或)新生儿畸形的机会,妊娠中期后,化疗对胎儿的影响不大,但有待进一步随访观察。
(4)保留生育功能:
早期浸润性宫颈癌的传统治疗方法是根治性子宫切除术或放射治疗。虽然治愈率高,但两种方法均使患者失去生育能力。近年由于筛查技术的进步和普及,宫颈癌总体发病率明显降低。又由于性传播疾病的增加,年轻患者比例逐年上升。她们中的多数还没有组建家庭,渴望保留生育功能。
1)局部切除术:Ⅰa1期患者极少有宫旁播散或淋巴结受累,仅行局部切除而不行淋巴结切除是合适的治疗方案,已得到广泛认同。锥切术是一种合适的治疗方法,尽管它可能会引起妊娠中期流产或早产,但不会影响生育。
2)根治性宫颈切除术(radical trachelectomy):Dargent等在20世纪90年代首先实施并报道了所谓的“根治性宫颈切除术”,以期在保证早期宫颈癌足够的宫旁组织切除及减少复发的前提下,保留子宫体和部分宫颈。目前大多数学者认可的手术指征是:①患者有明确的生育要求;②临床上无不孕症证据;③ FIGO分期为Ⅰa2或Ⅰb1;④宫颈肿瘤病灶小于2cm;⑤病理学证实为鳞癌;⑥宫旁组织脉管内肿瘤细胞未累及;⑦阴道镜检查病灶仅累及宫颈管;⑧盆腔淋巴结未累及。
对宫颈癌患者进行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有关文献尚有一定的局限性,已经发表的多数文章的病例数较少,且随诊时间不长。但是,对于可以进行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的宫颈癌患者,我们应该告知她们有这些治疗方法可供参考,鼓励权衡利弊后选择合适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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