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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高血压

1.降压原则
宜将舒张压迅速降至安全水平(100~110mmHg),不宜过低,血压急骤降至过低水平,反使重要脏器供血不足,导致心、脑、肾功能恶化,还可发生休克等危险。
2.降压药物
宜选用抑制肾素,但

1.降压原则
宜将舒张压迅速降至安全水平(100~110mmHg),不宜过低,血压急骤降至过低水平,反使重要脏器供血不足,导致心、脑、肾功能恶化,还可发生休克等危险。
2.降压药物
宜选用抑制肾素,但不影响或能增加肾血流的药物。(硝普钠:对动、静脉均有直接扩张作用;拉贝洛尔:α和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药;肼屈嗪:直接扩张周围小动脉;卡托普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呋塞米:为强力利尿剂,通过减少血浆容量及心排血量来降低血压;酚妥拉明:为α-受体阻滞药;钙离子拮抗药:可选用硝苯地平或维拉帕米;胍乙啶及其衍生物或其他肾上腺素能阻滞药可减少肾血流,则不宜采用。)单剂降压不满意者,应联合用药,但需注意不要同时使用副作用相同药物,避免严重不良反应。
3.病因治疗
多数恶性高血压(MHPT)是由于肾实质性疾病、肾血管性高血压、药物等原因所致,因此,诊断MHPT之后,在积极控制血压的同时,应努力寻找这些继发因素。并力争去除或治疗可逆性病因。若证实为肾动脉狭窄所引起的MHPT,则经过行经皮肾动脉成型术(PTRA)或外科手术治疗后,部分患者的血压和肾功能可获满意的控制;明确由药物所致MHPT者,在停用相应药物后,血压可逐渐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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